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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完設計師為三貂嶺生態友善隧道做的導覽,您還會認為這是「自行車道」嗎?

因中途改名,市府以三貂嶺生態友善隧道」貼紙蓋掉原本的三貂嶺隧道自行車道

以往除了官方文件、媒體報導,以及親自走訪並推測,並沒有機會藉由聽取「三貂嶺生態友善隧道」設計師吳忠勳先生親自解說,來了解他是如何設計這個自行車道以及他的「理念」。

以下三支來自一個「跟著倪可鳥瞰台灣」頻道的訪談影片,剛好可以滿足這個缺口。這是吳設計師在現場的導覽全紀錄,由於影片很長 (共約120分鐘),建議用1.5倍速或2倍速觀看。

另外,看這些影片有2個重點:

  1. 知道設計師的理念以及態度,也可知道他為何罔顧安全而執意用鋼筋路面。
  2. 增加工程知識,並對這隧道有更多的認識,畢竟這是花了3.1億,後續每年還要1千多萬維護成本的工程。

由於我在每支影片那邊都有留言指出設計及矛盾之處,因此也整理放到這篇文供大家參考,以下就是這三支影片連結及我認為的重點:

  • 影片一

20250104跟著土地的醫生吳忠勳景觀設計師_走讀三貂嶺生態友善隧道(上)

我的看法1(僅列重點):

看第一段影片主要著重於了解他的設計理念,設計師在這影片的 18:15 提出「為了讓大家看到底下的東西」,所以採用格柵,而且整個隧道都是,這已經違背自行車道路面設計原則,鋼筋格柵 2.4cm 的大間隙更不符無障礙設計。

也就是說,在這邊他已不著痕跡的轉換前提,把「為了讓大家看到底下」替代這工程的經費目的是「串聯兩地」的自行車道(註),並將焦點轉移到鋼筋防鏽細節,讓在場者忽略車道路面的基本需求,並合理化晦暗燈光對自行車與行人的不安全。

燈光照明設計與棧道設計除了上述安全問題,最大矛盾點,在於他一方面強調採用感應式照明是避免驚擾蝙蝠,但在另一方面「為了讓大家看到底下」的架高棧道設計,卻會讓路過的自行車客與遊客會更接近蝙蝠繼而產生驚擾。

由上述矛盾,就可以看出這樣的「生態友善」對稍具邏輯能力者,其實並不具說服力;再以自行車道最常見的受傷事故「與行人碰撞」、「路面設計不良摔車」來看,這樣設計已具備會經常發生的條件,且也發生多次案例,而這些其實就是車友會那樣的憤怒、會上街遊行抗議的底層原因。

註:本工程完整名稱為「串聯本市瑞芳、雙溪區舊有三貂嶺至牡丹鐵路隧道規畫自行車道設置計畫」

  • 影片二


我的看法2(僅列重點):

第二段影片我看到的重點,是在影片的 4:00 處,這邊設計師說鋼筋棧道會加欄杆是被業主要求,因為覺得危險,且聽得出來他對這樣的欄杆並不滿意,這邊他也提出:
  1. 棧道為了容易施工所以兩側留縫
  2. 為了要打光美美的所以兩邊要留縫
  3. 蝙蝠需要喝水所以留縫

以下是我的觀點:

1、2就是造成路面寬度狹隘的主因,而3只是作為合理化的藉口。

對於自行車道而言,寬度狹隘照度不足非常危險(可容許自行車與行人共用的自行車道寬度要求請自行查閱設計手冊),除了碰撞,也有跌落側縫的風險。以設計師這段的說法,還沒有加裝欄杆時業主來試騎差點跌倒,繼而要求加裝欄杆,這時他並未反思設計上的缺失,卻推說來試騎的業主是「技術不良」

我們試想,若業主(也就是新北市政府)沒有這樣要求,開放後一旦遊客若因碰撞跌落間隙受傷,肯定會歸咎市府的責任要求國賠,難道這時市府可以將責任歸為來訪的民眾「技術不良」?

  • 影片三


我的看法3(僅列重點):

第三段影片看到設計師在 36:43 開始批評交通局給穿過牽引道的樹「需要增加警示」的意見,跟著又批評所謂「奇怪的委員」時,現場大家笑成一團,更不用說後面更多自以為是的批評,真的很令人無言。

最諷刺的是,設計師所站的地方,事實上就是設計造成的危險之處,依據就是以下在新北市政府官方專頁網友的留言(這也就是為何交通局會提出需要增加警示的意見,他們只是基於維護民眾安全的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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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
請小編幫忙反應一下,

今天中午12點多
我的朋友(年約70歲),由三貂嶺過來方向的步道入口附近,從有高低差的位置跌落,嘴唇、臉頰、膝蓋及腳踝都有受傷。
她在地上躺了一會兒,
確定沒有嚴重受傷才起來。

現場2位服務人員非常熱心前來關心,並拿來醫藥箱,可惜是棉籤有點發霉,一小包消毒紗布也是已打開的狀態,朋友怕感染,不太敢用。
不過還是謝謝服務人員。

跌落的位置有點危險,因為高低落差的鐵杆地面顏色一致,年紀大的人或許眼力較不好,相對危險(如照片),希望反應相關單位看看是否能做一點顏色的區分或警示,以免再有遊客受傷,

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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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這三支影片很適合想深入探討「三貂嶺生態友善隧道」的朋友觀看研究,例如您是想做深入報導,或是寫想論文,甚至是在裡面受傷或財物受損,想提國家賠償的受害民眾,所以若您有進一步需要,可以來信跟我聯絡:

eddie.chennew@gmail.com

另一個會議記錄

另外這邊也提供日前參加【公路局】113年度「環島自行車道升級暨多元路線整合推動計畫第二期」補助案件第4、5次審議協調小組會議時,新北市有提一個【自行車道整體路網規劃(修正計畫書)】,我在會議中所提出的意見。

我提的這些意見,恰好也與看完上面這三支影片最想問的一句話相呼應:

「聽完設計師的導覽,您還會認為他設計的是『自行車道』嗎?」

如果「三貂嶺生態友善隧道」的設計偏離「自行車道」基本要求,那市府這個要透過全面調查釐清現況作為未來優化改善的依據,進行新北市自行車道整體路網規劃時,這個位處樞紐的「三貂嶺生態友善隧道」絕對有被檢討的必要。

以下即是我在會議中所提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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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北市自行車道整體規劃的重要性

如提案,新北市已建置超過680公里自行車道備受好評,是台灣自行車最重要搖籃,由主管交通的交通局來進行新北市自行車道整體路網規劃最適合不過。此規劃應以道路安全、通行順暢與無障礙為核心準則,透過全面調查釐清現況,作為未來優化改善的依據。

二、運輸型(市區)自行車道的協調規劃

1. 雙北YouBike站點密集且使用率極高,雙北之間橋樑的自行車流量頻繁,因此建議納入跨域協調,釐清自行車道與橋梁路權現況。

2. 以華中橋為例,北市側為機車專用道,而新北側則為機慢車專用道,同一路段的路權不一致,對使用者造成困擾;另,新中正橋的自行車動線複雜,應優先合理化規劃,提升雙北居民的通行便利性。

三、熱門遊憩型自行車道型式說明建議(P10起)

《表2-2熱門遊憩型自行車道資料彙整表》中之車道型式皆為「自行車專用道路」,但若此分類係基於《自行車道系統規劃設計參考手冊》,「自行車專用道路」為Type1,但彙整表之各自行車道並非皆為Type1。建議重新檢視分類標示,確保與手冊定義一致。

四、車道形式與路權的前後不一致問題(表2-11、表2-13)

1. 三貂嶺生態友善隧道及汐止基隆河自行車道向體育署前瞻《友善自行車道計畫》提案申請經費時屬Type1(自行車專用道路),但後續定義卻變更為Type2(自行車與行人共用道路)。這種自行車路權倒退情形,與交通局提案中P20之「朝向自行車專用道設計為最高原則」相矛盾。
例如基隆河自行車道侯市長主持開通是自行車專用道路,也就是Type1(參考表2-13汐止自行車道概述表右圖),現在卻已經磨除專用道標線(國土署網站登錄為02.自行車與行人專用道路)。

2. 建議針對這種前後不一致的案例進行檢討,避免未來規劃與申請階段出現類似問題,確保執行標準的一致性。

五、三貂嶺生態友善隧道的安全性與合理性問題

1. 路面材質與規範:三貂嶺生態友善隧道號稱全國唯一鋼筋自行車道,採用鋼筋鋪面,與《表4-2常用鋪面材質分類表》不符。

2.該自行車道已發生多起無障礙設施不友善案例(如手搖車、輪椅、Youbike卡住,車友被竹節鋼筋紋路影響而摔到受傷等情事),發生民眾抗議、媒體報導。這隧道是否確實依「市區道路附屬工程設計規範」、「自行車道系統規畫設計參考手冊」及「身心障礙相關團體建議之通用設計」規定辦理,另由於該隧道完工後由「自行車道」改名「生態友善隧道」,在規劃設計階段有無執行正式生態調查等,貴局應該都很清楚,這邊不另贅述。建議這次整體路網規劃時重新檢視是否符合相關規定,能改善則改善,若無法改善建議評估是否剔除該段自行車道資格。

六、黃金山海線/三貂嶺生態友善隧道形成人為斷點的營運模式

1. 位於新北的五堵舊隧道、猴硐隧道群、三貂嶺舊隧道、舊草嶺隧道,從歷史人文角度,可以說是單車版的淡蘭系統。

2. 以自行車經費改建,交通局與交通部聯手設置的多元路線《黃金山海線》亦利用三貂嶺生態友善隧道。雖位處樞紐,營運上採全預約、周一公休等不符經驗法則的模式,已形成人為斷點,與本提案「完善本市自行車道路網串連既有自行車道斷鏈」目的相悖,直接影響這個規劃的整體路網發展構想,建議妥善評估與處理。

七、以上六點意見請納入會議紀錄。


陳忠利 2024/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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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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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會有這樣的落差?是有人故意在說謊嗎?(三貂嶺生態友善隧道路權演變)

想寫這篇短文,是因三貂嶺生態友善隧道的設計師吳忠勳先在2024/7月於FB抨擊「唯一群自行車客持續爭取自行車『專用道』」,並在回應中與車友論戰( 論戰邏輯混亂,有興趣請自己去看,不過提醒該篇已鎖文 )。 之前提過,他主持的達觀規劃在細部設計書上,明明寫著 平日 - 自行車與行人共用道、假日 - 自行車專用道 ,怎麼會到頭來反而質疑車友?加上我收到交通部回函說新北表示三貂嶺生態友善隧道是「自行車與行人共用道路」,感覺到新北與設計師,一個是政府單位,一位是獲得許多國際獎項的設計人,會出現這種自我否定,應該還有一些不知道的細節,因此 上一篇收集了自行車路權相關資料 ,也提出看法。 而這裡想補充探討的,是為何會有這樣的落差?是有人故意在說謊嗎?

寄信給教育部部長信箱,反映「三貂嶺生態友善隧道道路設計不良遭民怨,體育署未落實預算專款專用原則,未貫徹行政管理法案有責」之第一階段回應

照片:紅圈為我參加體育署 「騎亮臺灣―票選最讚亮點自行車路線」活動所召開專家遴選座談會及綜合評選之截圖,來源: https://www.sa.gov.tw/PageContent?n=5184 最近三貂嶺的事聽從好友建議把層次拉高讓體制接手,因此在登山界前輩Tony發出呼籲體育署應收回「騎亮台灣─最佳亮點車道獎」獎項的影片後(相關影片請參考文末連結),也整理手上資料向教育部陳情,要求教育部責體育署收回三貂嶺自行車道「最讚亮點自行車道」之獎項,並向大眾敘明處置方式。 會這樣做,是因當初體育署召開專家遴選座談會及綜合評選,我是委員之一,沒想到「新北市三貂嶺自行車道」完工後與評選時給的資料多處不符,不僅造成當時無法客觀評分,加上後來市府、設計師等人多次推諉並轉移焦點,讓我感到非常憤怒,才會花時間調查並揭發。 雖然據體育署回應表示已另函請新北檢討說明,但這次目標已不在於結果如何,而是希望大家看到過程,也就是過程比結果重要,因此決定將陳情內容及體育署回函先公布(有將2個錯字改正及去除個資等不必要資訊),至於結果如何,請容我收到新的回應後會再公開,以下就是向教育部的陳情內容以及體育署第一次回應,網友看完若有想法,可以利用FB或mail跟我聯絡: FB https://www.facebook.com/trekkingtaiwan/ Mail eddie.chennew@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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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無法決標的標案 記得在111年 (2022) 與幾位單車業界朋友聊起三貂嶺隧道種種離譜時,他們都有提到正式啟用前 (三貂嶺隧道於2022/7啟用),新北市政府曾詢問他們在三貂嶺隧道自行車道經營單車租賃的意願,加上在111年三貂嶺隧道自行車道開放前,我也曾被一位朋友tag到吳設計師FB一篇文的留言中,那位朋友希望我提供一些營運管理建議。 兩件事連起來似乎有些脈絡可循,讓我想到凡走過必留下痕跡,因此上政府標案系統搜尋,果然找到一個110/12公告無法決標的案子,無法決標的理由為流標 (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