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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隱藏的「調查意見二」:監察院其實已認定三貂嶺隧道名實不符

補充分享一份意外查到的三貂嶺調查報告(註一),覺得挖到寶了。 因為這份是完整版,來源是監察院的公開資料,他們大概沒想到我會去官網下載,去比對官方調查報告與給我的版本有甚麼差別。 我看完才知道原來他們僅提供「調查意見一」給我(註二),發給我的函卻不提供對行政機關具體指正與責任要求的「調查意見二」,只給我一個虛無飄渺的: 「有關陳訴人反映之意見,經本院實地履勘瞭解,乃係屬公共政策理想與實際執行間之差距」 這不只是資訊不完整,而是實質遮蔽了監察院對新北市政府的明確批評,實在荒謬! 監察院已經定性:這是一項「名實不符、功能大減」的工程 其實在完整版報告中,「調查意見二」明確指出:這是一次「名實不符」且「功能大減」的工程,並要求市府必須為計畫目的被減損負責。尤其最後有「調查意見二,函請新北市政府確實檢討改進見復」的辦法。 這代表監察院已認證定市府有錯,必須提出檢討與改進說明回覆監察院! 由於全文長達12頁,以下我將重點摘要整理,並搭配必要說明,讓大家清楚理解整起事件的脈絡。 一、新北市向體育署提案的原始計畫4個重點 1.舊三貂嶺隧道經修補後可作為自行車道,屆時自行車道路網可聯結猴硐-三貂嶺-牡丹,進而配合臺鐵沿線觀光發展之建設與推動。 補充說明: 這是整個計畫的核心,經費就是要做具交通功能的自行車道,且要連結自行車道路網,而非僅供步行或觀景使用的空間。 2.建議未來推動地方觀光主題,如猴硐-三貂嶺-牡丹之自行車道路網及臺鐵平溪線沿線觀光城市,使各路網相互串聯,產生更多元之旅遊方式。 補充說明: 新北很清楚路網連結後,可以帶來強大的自行車觀光效益。 3.三貂嶺隧道已有近百年歷史,極具古蹟價值,建議以不破壞原貌之方式進行補強。 補充說明: 自行車車友應該都認同這點,請別利用媒體隱晦的暗示車友「不顧歷史、不顧生態」。 4.除北口及南口外之銜接路段,建議仍保持隧道內自行車道行車速限30公里/小時。 補充說明: 結果現在是限速10公里/小時,還一大堆路段強制要牽車。 二、體育署核定函重點 「旨案工程主要辦理自行車道,請參考交通部運研所自行車道設計手冊(2017修訂版)及原內政部營建署自行車路線規劃及設計原則參考手冊、市區道路設計規範辦理。」 補充說明: 體育署核定補助的前提是要市府依照各種規範,來確保可達到友善自行車道的目標,其中鋼筋2.4公分的間隙,遠遠超過「市區道路設計規範」的格柵...